陈丽是个普通人,那她肯定会说一句,这究竟是有多大的仇多大的怨。
但她是一位民警,那既然是警察,就不可能说这样的话,犯罪了,那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神,该怎么办怎么办就行!
至于说举报人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,是报复,还是别的,那和他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。
公安机关只看客观的情况,张三说别人因为报复他所以举报他,害的现在要坐牢。
然后觉得对方这么报复不对。
公安机关可不管你这些,错了就是错了,没什么可说的。
他确实是打击报复,但伱如果没犯罪,他举报你一万次又能如何,他自己还可能涉嫌诬告陷害罪……
所以陈丽来了兴趣,开始询问细节。
“其实这件事吧,如果不是凑巧我还真的发现不了,主要是他们这一系列的套路玩的太熟了。”
“如果第一次这么玩,绝对不可能这么熟,所以我就觉得,他这肯定不是第一次这么搞了。”
“刚巧,我从那个赵志鹏那里得知,在上次的跑路事件中,他同样扮演了接盘人的那个位置……”
周毅将大概情况说了说,赵志鹏直接给卖掉。
之前给的钱是让你办事的,并没有说给你消罪。
以周毅看来,如果真的坐实了,赵志鹏帮助犯的身份应该是跑不了。
吕岩卷款跑路,如果自己本身不涉嫌犯罪,那赵志鹏肯定也没事,但是吕岩如果因为卷款跑路这个事而涉嫌犯罪了,那帮着接盘了两次的赵志鹏自然而然就会成为帮助犯。
你说是巧合?
你明知道他把所有的钱都拿走了,然后你还接盘,还两次,你就拿这个答案糊弄我们的警察同志?
你猜他们会不会听你的。
陈丽和旁边的中年民警一边听一边开始翻阅证据,不用说,这和上次报案一样,都是同一个人整理出来的。
其证据内容也都大差不差。
“所以,陈警官,您想想,他家可是特别有钱,那他这么做过可能不是一次两次了。”
从逻辑上来说好像真的是这样,而连着做几次这样的事,就算把方大状调来,也不太可能给辩护成功。
合同诈骗罪里的诈骗两个字是重点,必须得是骗钱,那他这样搞,谁敢说他这不是骗钱。
陈丽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,这就算是只有两次,最起码以她的经验判断,足以认定为合同诈骗了!
而看这两次的情况,诈骗数额可不是一个小数字。
众所周知,诈骗罪又叫数额犯罪,不管定罪还是量刑,都要根据数额来计算的。
好家伙,再加上前面那四年,这位仁兄要把牢底坐穿啊!
更不用说还有前面的一些情况了……
这诈骗数额妥妥地可以认定为大案,而且绝对影响力极大!
虽然现在看起来好像苦主很少,但那是因为大家很多都选择了息事宁人。
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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